近日,如皋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《如皋市交通運輸領域市與鎮(區、街道)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》(皋政辦發〔2023〕17號)?,F就方案有關情況解讀如下:
一、我市改革方案的出臺背景是什么?
2019年6月,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《交通運輸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》(國辦發〔2019〕33號),對交通運輸領域公路、水路、鐵路、民航、郵政、綜合交通等六個方面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進行了劃分,并要求各地區結合實際,按照財稅體制改革要求,制定省以下交通運輸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。2020年3月,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《江蘇省交通運輸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》(蘇政辦發〔2020〕14號),我市根據上級要求并結合實際,制定《如皋市自然資源領域市與鎮(區、街道)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》。
二、改革方案的指導思想是什么?
方案明確,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堅持新發展理念,以建設人民滿意交通為目標,以改革創新為動力,合理劃分交通運輸領域市與鎮(區、街道)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,通過改革形成與現代財政制度相匹配、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相適應的劃分模式,為加快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,推動我市高質量發展,建設“強富美高”新如皋提供有力保障。
三、我市交通運輸領域市與鎮(區、街道)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堅持哪些原則?
改革主要堅持兩個原則。一是交通為民,統籌兼顧公平與效率。立足辦好交通運輸民生實事,進一步提升交通運輸服務水平,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。兼顧公平和效率,在滿足交通運輸領域制度和政策公平性的基礎上,不斷提高交通運輸基本公共服務的供給效率。二是穩妥推進,注重與現行體制相銜接。遵循相關法律法規,依法推進、科學劃分。尊重歷史沿革,保持交通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總體框架穩定,對存在問題的事項進行調整。積極、有序、穩妥推進我市交通運輸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工作。
四、我市改革方案的主要內容是什么?
結合我市交通運輸工作特點,對市與鎮(區、街道)公路、港航、鐵路、郵政和綜合交通等五個方面的財政事權進行合理劃分。
公路方面。分高速公路、普通國省道、農村公路三個細分領域。
將除中央、省、南通市負擔部分以外的如皋市域內普通國道、省道的征地拆遷、建設資金籌集,高速公路如皋市級資本金和補充耕地費用的籌集,確認為市級財政事權,由市財政承擔支出責任;將鎮(區、街道)范圍內高速公路、普通國省道項目征地、拆遷服務保障職責以及因鎮(區、街道)原因導致的超出上級征地拆遷包干經費的征拆資金籌集,確認為鎮(區、街道)財政事權,由鎮(區、街道)財政承擔支出責任;將農村公路(含橋梁)專項規劃、政策制定和監督評價,除上級負擔部分以外的市管農村公路的建設、養護、管理、運營等職責,以及除上級補助以外的鄉村道路涉及的橋梁改造工程、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設資金的籌集確定為市級財政事權,由市財政承擔支出責任;將跨等級航道的除農村公路以外的農村道路橋梁的橋梁定檢職責,確認為市級財政事權,由市財政承擔支出責任;將農村公路征地、拆遷、清障、服務保障、協調等職責,除上級負擔部分以外的鎮管農村公路建設、養護、管理、運營等職責,確定為鎮(區、街道)財政事權,由鎮(區、街道)財政承擔支出責任。
將農村公路提檔升級工程、通居路等的建設,確認為市、鎮共同財政事權。農村公路提檔升級工程建安費按市相關文件規定由市、鎮(區、街道)按規定比例分擔;通居路建設由市財政按相關標準給予鎮(區、街道)補助。鎮(區、街道)管養的農村公路,日常養護和養護工程經費按照市相關文件精神執行。
港航方面。將除省負擔部分以外的內河干線航道(三級、四級)和內河支線航道(五級、六級)建設、養護、管理、運營,以及內河支線航道(七級、等外級)建設、養護、管理、運營等確認為市級財政事權,由市財政承擔支出責任。
將南通港如皋港區戴案港港池、四號港港池至長江專用航道的建設、養護、管理、運營等,確認為鎮(區、街道)財政事權,由鎮(區、街道)財政承擔支出責任。
將鎮(區、街道)范圍內碼頭長效管理,確認為鎮(區、街道)財政事權,由鎮(區、街道)財政承擔支出責任。
鐵路方面。將國家、省、南通市主導建設的鐵路項目的如皋市級資本金的籌集;如皋主導建設的鐵路項目的資金籌集、征地拆遷、建設養護、運營管理等確認為市級財政事權。國家、省、南通市主導建設的鐵路項目實施過程中,超過上級負擔部分的征地、拆遷資金的籌集,確認為市級財政事權,由市財政承擔支出責任。
將鎮(區、街道)范圍內鐵路項目征地、拆遷服務保障以及因鎮(區、街道)原因導致的超出上級包干經費的征拆資金籌集,確認為鎮(區、街道)財政事權,由鎮(區、街道)財政承擔支出責任。
將鐵路沿線(紅線外)環境污染治理和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整治,除國家鐵路、國家鐵路運輸企業實際管理合資鐵路外的其他鐵路的安全保衛職責,鐵路沿線安全隱患整治,確認為市、鎮(區、街道)共同財政事權,由市、鎮(區、街道)財政共同承擔支出責任。
郵政方面。將郵政業安全管理、安全監管和其他郵政公共服務,除中央和省級以外的規劃、建設、維護、運營等具體執行事項實施,確認為市級財政事權,由市財政承擔支出責任。
將郵政普遍服務、特殊服務和快遞服務等基礎設施的管護、環境污染的治理和行業安全監管等相關職責,確認為市、鎮(區、街道)共同財政事權,由市、鎮(區、街道)財政共同承擔支出責任。
綜合交通方面。主要包括運輸發展、綜合執法和應急保障三個內容。
運輸發展。將中心城區(建管養體制范圍內)用于交通公共基礎設施的運輸樞紐(場站)、集疏運體系、運輸結構調整、水運綠色發展和其他運輸發展的建設、養護、管理和運營等職責,確認為市級財政事權,由市財政承擔支出責任。
將城市公交、市鎮、鎮村公交建設確定為市級事權并承擔相應支出責任,具體實施方式按市相關文件規定執行。
將建管養體制范圍外的鎮(區、街道)用于交通公共基礎設施的運輸樞紐(場站)、集疏運體系、運輸結構調整、水運綠色發展和其他運輸發展的建設、養護、管理和運營等職責,確認為市鎮(區、街道)共同財政事權,由市、鎮(區、街道)財政共同承擔支出責任。
將鎮(區、街道)用于交通公共基礎設施的運輸樞紐(場站)建設征地、拆遷資金籌集,確認為鎮(區、街道)財政事權,由鎮(區、街道)財政承擔支出責任。
綜合執法。將如皋市管轄區域內公路路政、道路運政、水路運政、航道行政、港口行政、地方海事行政、交通建設項目質量監督和安全監管等職責,確認為市級財政事權,由市財政承擔支出責任。
應急保障。將如皋市管轄區域內國省道干線應急保暢,內河航道應急搜救,應急救助基地及倉庫建設和管理等確認為市級財政事權,由市級財政承擔支出責任。將除省級事權以外的公路、水路、鐵路、民航、郵政、綜合交通領域的相關單位履職能力建設,主要包括發展規劃,行業監管、綜合執法、行業統計與運行監測、信息化建設,相關機構運行、專項工作和人員經費等,確認為市級財政事權,由市財政承擔支出責任。
五、我市改革方案有哪些配套保障措施?
方案明確了三條配套措施:第一條是加強領導,落實責任。明確了市相關部門、各鎮(區、街道)職責。第二條完善制度,規范運行。強調各鎮、各部門要按照本方案有關要求,完善并認真落實相關政策及管理制度,建立交通領域預算績效管理機制,強化績效評價結果應用,著力提升財政資金使用效益。第三條是改革創新,協同推進。創新舉措、統籌實施,形成推動我市交通運輸事業發展合力。切實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,對能夠市場化運作的交通運輸領域事項,分類有序推進市場化改革,積極引導企業化運營,提高資源配置效率。
六、《方案》從何時起正式實施?
《如皋市交通運輸領域市與鎮(區、街道)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》從2023年1月1日起實施。
原文鏈接: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《如皋市交通運輸領域市與鎮(區、街道)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》的通知